与我国公立大学的教育体制不同,美国的法学教育与其联邦制结构密切相关,因此,各州均设有各自的法律职业考试。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为法律从业者,包括律师和法官,制定了一系列行业规范。
美国的法学教育安排在大学本科之后,通常被视为研究生层次的职业课程,这一点使得美国的法学教育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美国将法律教育安排在大学本科之后至少有三个原因:
(一)法律是一门专门的学科,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成熟度,才能深入理解其内容;(二)律师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法学教育应当定位在较高的起点上。
将法学教育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有助于促进法律职业的进一步发展。
美国法学院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训未来的法律专业人士。课程设计侧重于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两大领域。由于美国采用判例法,判例不仅是裁决的基础,成文法也依赖判例进行司法解释,因此,判例分析成为法学院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帮助学生掌握大量的判例,教授通常会在课前布置大量的案例供学生阅读。基于这些广泛的阅读,教授采用启发式教学,通过提问和学生回答的互动方式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展现案件分析的全过程,这便是所谓的“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为促进教授与学生之间的讨论,许多美国法学院的教室采用椭圆形设计,以讲坛为中心。
学位介绍
(1)J.D.(法学博士):法律专业的博士学位。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法学院开始用法学博士(J.D.)学位取代法学学士(LL.B.)学位。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法律教育制度在本科学习之后得以确立,同时3年制的严格初级法律教育被视为具备研究生水平。想要攻读法律专业的学生必须先通过“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该考试实际上是美国法律专业的基础学位要求。一般而言,法学博士学位被认为是美国最具含金量的法学学位。美国的法学教育以实用为主,获得JD学位几乎是大多数州律师资格考试的绝对必要条件,同时也在就业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2)LL.法学硕士(M,Master of Laws):指法学领域的硕士学位。
LLM可以看作是法律专业的短期培训课程,通常持续约9个月。其主要目的是培养法学课程的教师以及希望在国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在攻读法学硕士的美国学生中,人数相对较少,而国际学生,尤其是中国学生,则占据了较大比例。这不仅是因为经济和时间方面的考虑,还因为获得学位后可以参加纽约或加州的律师执照考试,因此大陆学生成为攻读LLM的主要群体。
(3)S.J.D.或J.S.D.(法律学博士或司法科学博士):法律博士学位。
与JD不同,JSD主要侧重于法学研究,属于学术性质的学位。对于希望从事学术研究的学生,建议将JSD作为主要目标。学习期限可从2年延续到20年,某些情况下甚至无法获得学位。在美国,继续攻读这一学位的人十分稀少。对于国际学生来说,获得JSD学位可能是一个提升自身价值的机会。学员在入学一年后可以选择离校,边工作边进行论文写作,论文完成后再返回进行答辩。